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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过暑假,出行安全别“放假”
2024-07-26 09:05:26   来源:宁夏法治报

  绿树阴浓夏日长,又是一季暑假来。在孩子们尽情撒欢的时候,如何远离交通安全隐患,健康、愉悦地度过一个快乐的假期,是公安交管部门和每个家长共同的心愿。7月16日,记者采访了宁夏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民警,结合近期发生的相关案例和法律规定,给广大家长和孩子们提个醒。

  年龄是条硬杠杠

  7月5日22时许,15岁的亮亮(化名)驾驶二轮电动自行车搭载14岁的乔乔(化名),沿着银川市正源街由北向南行驶至湖畔路时,违反信号灯指示斜穿路口,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亮亮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民警调查认定,亮亮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闯红灯、斜穿马路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宁夏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民警告诉记者,这是一起比较典型的未成年人驾乘事故。除了违反道路通行的一般规定,随意闯红灯、斜穿马路外,亮亮的行为还违反了多项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法律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的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需要强调指出的是,根据《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只准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人员,搭载学龄前儿童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12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或者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准驾资质应考取

  近日,中卫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查获一起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核查,云云(化名)和星星(化名)都未满18周岁,均未取得驾驶证,因对驾驶感到好奇,便向朋友借了一辆小轿车,行驶过程中互换位置,先后无证驾驶。民警依法对云云和星星分别处以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

  宁夏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民警告诉记者,高考结束后许多同学都加入了驾考的行列,还有个别未满18周岁的同学也对驾驶机动车蠢蠢欲动。无论是摩托车还是汽车,都需要在年满18周岁后取得对应的驾驶证。驾驶人未经过系统学习,不了解通行规则和应急处置办法,也缺乏对车辆的必要把控技能,不仅会严重扰乱正常的交通秩序,还存在巨大安全隐患,极易对自己、乘车人及其他交通参与者造成严重威胁。无证驾驶是重大交通违法行为,一旦造成交通事故,将给未来的学业和人生留下遗憾。

  家长监管要到位

  7月14日15时许,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交警十七大队分控中心值班民警开展视频巡查时发现,古青高速59公里处的护栏边上有2个小朋友不停地来回徘徊,不时低头捡拾些什么。值班民警立即指派巡逻民警前去查看。当巡逻民警在一座跨线立交桥下找到2个小朋友时,他们正在结伴捡拾烟盒,准备用来制作“烟卡”。民警将他们安全带离高速公路,并联系家长要求加强监管。

  宁夏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民警表示,暑假期间,少年儿童独自外出行走、活动的机会较多,国省公路、停车场出入口、住宅小区、路侧停车区域等场所儿童交通事故多发。家长作为监护人要加强教育和监管,不要让孩子在马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更不能在车道上坐卧、停留、嬉闹。以实际行动给孩子做好表率,横过机动车道时,优先选择行人过街设施,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一定要从斑马线上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这些出行安全规范,法律上都有明确规定,希望家长和孩子手拉手,一起遵守交规、文明出行,让每个孩子度过一个平安假期。”该民警说。

【编辑】:李雪晨
【责任编辑】:赵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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