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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事先通知工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无效
是否应向劳动者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2024-07-26 09:18:06   来源:宁夏法治报

  用人单位未经“事先通知工会”法定程序,单方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是否应向劳动者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基本案情

  2019年1月,原告张某入职被告某水泥公司,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内原告服从集团公司在下属各公司间的调岗安排。

  2021年7月,被告因生产经营困难,拟经济性调岗原告到下属某建材公司继续工作。7月30日,被告向原告下发内部调动通知单,并口头告知原告调岗事宜。原告感到新的工作岗位并不适合自己,一直未到某建材公司报到。2021年9月,被告方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以短信、微信方式告知原告,因其旷工,水泥公司已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并登报发布解除劳动关系声明。后原告张某申请劳动仲裁,因不服仲裁裁决,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水泥公司向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2万元。经查,被告公司内部成立了工会组织,但用人单位在解除张某的劳动合同前并未通知工会。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基于原告未到新的岗位报到、存在旷工情况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但未经“事先通知工会”的法定程序,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存在程序违法,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法院最终判决某水泥公司支付张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2万元。(案例来源:灵武市人民法院)

  以案说法

  劳动合同法第6条规定:“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据此,本案用人单位对张某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存在程序违法,故无效。

  在我国的劳动关系协调中,工会是极其重要的一环,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此程序主要目的在于加强对广大劳动者就业权利和生存权利的保障,避免用人单位任意解除劳动关系。同时,用人单位在行使单方解除权时,不仅要重视实体合法,还应重视程序合法,提高合规意识。(哈莉)

【编辑】:李雪晨
【责任编辑】:赵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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